冒名顶替上大学者违反了民法典哪一条,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行为如何区分,对于办案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财物,如何判断哪些是涉案产业、哪些属于被审查观察人正当产业……被称为万法之母、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发生活密不行分。这样一部被习近平总书记称为“固基础、稳预期、利久远的基础性执法”,它与纪检监察事情有着怎样的联系,对执纪执法事情提出了什么样的新要求,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
学习贯彻民法典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生长思想最近社会关注的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经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冒名顶替者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涉及到的其他问题,正凭据观察效果依纪依法严肃处置惩罚。站在党纪角度看,冒名顶替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窜改、伪造小我私家档案质料,在干部职工任命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按民法典来看,冒名顶替还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小我私家不得以干预干与、盗用、冒充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及相关权益。
可以看到,一个是对违反相关划定的党员干部举行惩治,一个是对民事权利举行确认和掩护,其价值取向相通、相同,都体现着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守护社会公正正义的内在要求。作为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部法典,即以“民”命名,充实反映人民利益诉求,全面保障人民权利,是民法典的特色所在,也是民法典立法宗旨和目的所在。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部法典“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长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都具有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样也是纪检监察事情秉持的理念,无论是正风肃纪、拍“蝇”破“伞”,还是开展民生领域专项问题整治、缔造良好营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做到人民群众阻挡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给群众带来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宁静感。
以人民的“民”字为纽带,纪检监察事情与民法典精密相连。同时,民法典的颁布和贯彻实施,必将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尊重人民群众小我私家权利的意识,纪检监察机关守护人民群众利益因之也有了更坚实的共识基础、更良好的社会情况。
不仅秉持着相同理念,详细划定也相互呼应。掀开民法典,可以看到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法例中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有关要求,在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如在党纪处分条例中有关群众纪律的条款指出,“干预干与生产谋划自主权,致使群众产业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事情纪律部门指出,“在考试、录取事情中,有泄露试题……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划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等,划分与民法典物权编、人格权编有关划定相对应。
又如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要求,党员向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与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要义相通。党纪和王法交相辉映、形成协力,必将进一步把人民权益维护好,进一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生长思想落到实处。
民法典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规范约束公权力、制止侵犯正当民事权利提供了重要标尺公权力是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但如果权力不受约束,就有可能反过来侵害私权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如向导干部违规加入工程项目,就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合规谋划的企业反而难以生存;当有些官员出于私利对一些企业污染情况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当地群众就只能在臭气熏天中生活。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掩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对公权力举行有效监视,让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许多划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用权行权直接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团体学习中明确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事情要思量民法典划定,不能侵监犯民群众享有的正当民事权利;同时明确要求,“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推行职能、行使职权,掩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由此可见,发挥“掩护”“促进”作用是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政府机关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议、行政治理、行政监视的重要标尺,相应地监察机关也要把民法典作为国家监察的重要标尺,监视党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有无遵守相关条款,是否侵害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仔细翻阅民法典,在原有划定的基础上,对群众生命康健、产业宁静、生意业务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举行了全面准确的界定和掩护,为党政机关行使公权力划出越发清晰的规模与界线。
如物权编部门指出,征收组织、小我私家的衡宇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赔偿……任何组织或者小我私家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赔偿费等用度;人格权编部门指出,国家机关、负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事情人员对于推行职责历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小我私家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等等。这些都将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约束公权力提供准确的标尺,为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掩护民事权利树立更明确的参照系。
民法典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事情、推进事情规范化法治化提出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权也是公权力的一部门。民法典这部基础性法例,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事情也提出更高要求,从信访举报到监视检查,从审查观察到案件审理,从法例起草到宣传报道,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违纪违法行为举行查处认定时,不行制止地要参照民法典相关划定。
好比,在接受信访举报历程中,要凭据民法典区分哪些问题线索举报属于纪委监委受理领域,哪些属于民事纠纷应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惩罚。又如,在审理阶段,一些违纪行为、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会侵害公民生命、康健、名誉等民事权利,需要凭据民法典看损害效果水平予以认定违纪情节。
再如,一些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与民事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就需要严格区分民事行为与刑事犯罪问题。民法典对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职权历程中,不能侵害公民正当民事权利划出更清晰规模。监察法及党内有关规则、划定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举行了规范、约束,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强化、细化制止侵害公民正当权利的有关要求。
尤其在接纳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等限制人身、产业权利的措施时,要更规范地行使执纪执法权,保障好涉事公民的正当人身、产业权利。好比,在案件审查观察历程中,对于涉案产业的冻结、查封和扣押,需要运用民法典区分哪些是被审查观察人涉案产业,哪些属于被审查观察人正当产业;在查询被观察单元和小我私家账户的时候,不能随意扩大规模,侵犯公民小我私家隐私;审查观察需要企业谋划者协助观察,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证其正当的人身产业权益,保障企业正当谋划,等等。可以看到,熟练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事情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
我们一定要从提高事情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高质量生长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和维护落实民法典的重要性须要性。还需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严峻庞大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下,民法典对物权、人权的掩护将有利于引发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缔造的努力性,增强企业、群众的宁静感,有利于经济生长、社会稳定。
作为政治机关的纪检监察机关,还应从党和国家生长大局的高度,来看待掩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用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利的能力和水平。(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0年第13期,作者:黄月)。
本文来源:koko体育app官网入口-www.zbyayangtf.com